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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5时许,山西省高速交警二支队七大队辖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重型半挂货车追尾碰撞了其他重型货车。这起本为普通的交通事故,却因驾驶员李某试图逃脱处罚的心理,为自己带来了“罚款3300,扣27分,拘留15天”的严厉处罚。
事故发生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展开调查。一位王姓驾驶员主动承认,声称自己是后车追尾的驾驶员,因疏忽撞到了前车。进一步检查发现,后车还存在超载违法行为。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虽在现场却称对该事故不清楚,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回到大队后,民警经过反复查看路面监控、车辆信息,询问现场人员,认定在事故现场的李某不仅是后车的车主,同时也是事发时后车的真正驾驶员!
原来,李某的驾驶证为C1驾驶证,驾驶重型半挂货车需要A2驾照。为逃避处罚,李某找来具有A2驾驶证的王某,顶替其驾驶重型半挂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
经过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李某和王某最终于2019年3月17日到大队接受调查。在交警大队,二人还拒不承认,谎言满口。在民警出示有关证据后,二人最终承认李某是重型半挂货车的真正驾驶员,而王某为李某顶包的事实。
李某因造成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被处行政拘留15日,扣12分,罚款2000元;因准驾车型不符,扣12分,罚款1000元;因车辆存在超载违法未超过30%,扣3分,罚款300元;合计扣处27分,罚款3300元,行政拘留15天。
山西公安交警提醒:驾驶不同类型车辆应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发生事故后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切莫存在侥幸心理,同时不要多拉快跑,以免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
(图为事故现场、民警在讯问李某、民警在调查事故现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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