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海生
民法典继承(一)解释 第三十三条

民法典继承(一)解释 第三十三条

内容:《民法典继承(一)解释 第三十三条》一、条文主旨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其他继承人表示。此规定明确了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其意思表示的形式和对象。二、条文理解早在1985年《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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